按照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就省市县三级“对口式”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史金刚向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杨建琦传达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和市委书记李明远在听取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豆军鹏向杨建琦和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杨建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豆军鹏指出,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8日至9月1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与渭南市委巡察组及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等3个县(市、区)党委巡察组于2018年7月17日至9月2日,在公安系统开展了三级“对口式”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市委巡察组通过会议动员、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巡察联动任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不够、上一轮巡察整改有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等五个方面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和其他部门处理。
豆军鹏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提出了4点建议。一是坚定“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公安姓党”。二是全面从严治警,着力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四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史金刚强调,市公安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与党中央对表对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建立“三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间、按节点报告整改情况。要坚持标本兼治,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市公安局党委要以适当的方式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杨建琦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建议,市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面整改。迅速启动巡察整改阶段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二要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三要注重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实效性。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曹会云、张民超,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离退休干部代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长、政委、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