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地震灾害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次地震波及我省的强度和特点,针对地震造成煤矿企业供电系统中断、通风系统破坏、瓦斯积聚、矿井水位上升、巷道变形等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供电、通风、提升、瓦斯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各煤炭生产企业要组织对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地震设防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防震减灾有关规定标准的必须停止生产和施工,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报告当地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门。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调度工作。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严格执行值班考勤制度,做好救援人员、装备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接警、迅速出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提前通知有关应急救援专家和有关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保管和生产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保持通信畅通。如遇事故灾难,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和事故救援需要,及时有力地协调、调动相关队伍、专家、装备、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并要切实做好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全省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险情,要在及时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救援,坚决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陕西日报 记者 贺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