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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19 07:18
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纠风等有关部门,对现行涉及农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用水用电、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教育、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用车辆、农产品检验检疫与畜禽防疫、电信与有线电视、农民就业培训、农民工及其子女进城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要予以修订或废止;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及时降低。任何部门、单位向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

为切实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核查。重点核查有关单位是否按要求对保留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了公示并正确执行,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和调整后的涉农价格是否落到实处。同时,省物价、财政部门将会同农业、纠风等部门适时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以促进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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