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首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资金安排、灾民救助后续政策等事项,并通过了2008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和《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08年—2015年)》。
会议原则通过了地震灾区小学、初中和医疗卫生单位、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恢复重建项目规划,先期总投资17亿多元。会议强调,中小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五保供养机构是灾后恢复重建的重中之重,务必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确保房屋倒塌学校的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就学,群众有基本的医疗条件,农村五保对象得到妥善安置。灾后重建中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与地域人口密度相结合,科学布局,避免重复建设。要严格坚持建设标准,切实提高建筑质量。捐赠款项使用要在充分尊重捐助者特定意向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县级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建设设计规划、建筑质量和资金使用负全责。省政府将与相关市及县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对项目建设的工期、质量、资金配套及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以切实做到实施项目资金不留缺口、质量不留遗憾、任务如期完成。
为妥善安置因地震受灾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会议决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原定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从9月份开始至11月,实施后续救助政策,主要救助对象为“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者家属、重伤残者和集中安置点的困难群众等。
会议通过了2008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按照方案,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长49.59%,其中县级增长50.32%,市本级增长43.55%。与往年相比,今年提高了最低财力保障县标准,将民生八大工程等社会事业发展纳入了支出保障范围,细化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会议强调,各市县一定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合理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严禁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车等。财力较好的市要加大对县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困难县区财力水平。要完善省对市县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市县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认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省各地狠抓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民增收。《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08年—2015年)》的编制,对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还林地区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建立改善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会议要求抓紧上报《规划》,通过审定后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