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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成立临时党支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30 09:32

7月28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赵乐际的主持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43位中共党员成立了临时党支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杨永茂、赵德全,党组成员罗振江、李晓东、黄玮、刘维隆、桂维民出席了临时党支部的成立仪式。杨永茂代表党组宣读了关于成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临时党支部的决定。他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上的讲话要求和吴邦国委员长在今年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党员委员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在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联系党外委员,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得以落实,临时党支部的活动内容,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作出安排,平时仍按原来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过组织生活,在原单位交纳党费。要求全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在组成人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

  杨永茂强调,做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牢牢把握和自觉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以更加有效的工作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坚持、不容动摇的根本原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陕西日报 高群  陈文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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