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号起,我省将在所有县(市、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属地管理、分类查验、检验、产地准出质量安全检验公示等,这是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又一个门槛。
记者从28日举行的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调研汇报会上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省政府转发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4月1号起先行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实行这一制度,从9月1号起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并逐步扩大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
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综合检测和认证管理,包括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环节、采收包装、进入市场等环节的跟踪检查等,以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为此,省农业、工商、商务、质检等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已制定了农业地方标准349项,各类技术规范800多项,实施农业国家标准500多项,初步形成了国家、行业、地方三级配套,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标准体系,近年来已在全省建立了37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了7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46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44个,认证绿色食品188个,认证有机食品55个。已建成农业环境、肥料、种子、饲料、农药、兽药、食品等7个省级、10个市级、37个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陕西新闻广播 记者赵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