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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年将制定资源节约地方法规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29 07:48

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省发改委等6部门共同举办的资源节约型社会法制建设理论研讨会12月27日在西安召开。明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把资源节约型社会法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资源保护和资源节约立法和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出席会议并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讲话。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会长任国义,副会长焦敬南、郝景帆、张常乐、穆镇汉出席研讨会。
    来自政府部门、企业和高校等方面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针对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突出问题和加强资源节约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思路和对策。
    据了解,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把节能减排作为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议题,制定出台陕西省煤炭资源管理条例,同时就资源节约开展必要的执法监督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在研讨会上表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西部强省的必然选择,充分利用立法和监督手段,是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我们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开展立法调研,加快立法步伐,不断建立健全资源保护和资源节约立法体系。(陕西日报记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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