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0 11:08
 

  2月6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敦促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实现我省工业经济今年增长18%的预期目标。 

  该意见按照“保增长、抓优势、调结构、上水平”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十六条具体实施意见: 

  一是建立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11个市(区)、8个支柱行业、23个省级工业园区、15个扩权县和60户重点企业的监测。由省统计局与省工信厅共同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增强及时性和预见性,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煤炭、电力、石油、公路等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重点电厂的稳定运行,进一步促进石油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供应。加强铁路、公路运力协调,最大限度地保证工业产品的铁路运输和不可拆解大件工业装备公路运输畅通。 

  三是继续做好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但流动资金贷款困难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力争撬动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200亿元以上。 

  四是增加重要生产、建设物资储备。抓住当前部分原材料和建设物资市场价格较低的机遇,采取贷款贴息办法,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储备一定数量的钢材、有色金属和原材料。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物资储备,为后续发展创造条件。 

  五是大力促进工业产品销售。一季度推出和落实扩大出口的政策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帮助企业扩大对外销售,不断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同时加强省内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对接,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省内产品,提高省内采购率。 

  六是抢抓机遇,落实振兴九个重点产业的项目和资金。围绕国家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9个重点产业振兴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我省工业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支持,力争落实技术改造贴息资金5亿元以上。同时配套实施我省相关政策。认真实施工信部、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政府《关于汶川地区灾区工业恢复重建规划》,抓好167个工业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是以大飞机项目带动航空产业大发展;

  八是加快培育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

  九是以企引企,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

  十是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十一是强力抓好工业重点技改项目;

  十二是强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十三是积极促进银企合作,加大多渠道融资力度;

  十四是减缓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五是充分发挥企业在保增长中的主体作用;

  十六是加强协调指挥,实施表彰奖励。(陕西日报 记者 沈谦 通讯员 相红茹)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