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半年紧张评选,第四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即将揭晓,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为此次评选的首要条件。
记者昨日了解到,与往届相比,这次评选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全部来自与老百姓接触最多的窗口单位及一线服务单位。
参与此次评选的公务员,首要条件就是要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受群众爱戴;其次,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还要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腐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斗争中取得突出业绩,及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过去评选多是政府部门自选,而这次评选则注重广泛听取老百姓的意见,特别是被推荐人选和单位直接服务对象的意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被推荐人选和单位的相关信息均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凡参与的群众均可通过网络,或致电、写信给各地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另外,整个评选过程中的所有民主测评必须进行公示,以确保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公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表彰大会拟定于本月13日举行。届时,来自全省各地的50名“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及25个“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将公开亮相。(华商报 记者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