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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汛期易发事故排查防止事故发生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16 10:57
2009年汛期将临,为了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按照袁纯清省长4月13日在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上讲话中关于“安全,要以煤炭、矿山和交通运输为重点,强化管理,做到处处讲、时时讲、人人讲,渭南、铜川、咸阳要特别注意煤矿安全,汉中、安康、商洛要注意尾矿库安全。对于证照不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都要按规矩来,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能出重特大事故”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三项行动”一并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告省安委会办公室。

针对不同行业、地区和企业特点,全省立即展开全面安全排查,针对水库、水电站、河流等可能造成的威胁,督促矿山企业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加强检查和维护,填实废弃井口及采空区上方的坍塌坑,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加强防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另外,要做好预警工作,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西部网 实习记者 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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