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我省将采取七项措施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省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迅速部署,合理安排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度,落实基本养老金各级政府分担机制,加快将缴费能力不足的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群体和无保障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力争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濒临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以农民工为重点,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解决历史遗留的“老工伤”问题,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将45个县全部纳入我省2009年新农保试点范围,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执法体系,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陕西日报 通讯员 杨川 记者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