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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16 08:10

昨天,在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公布了《陕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从现在起至年底,我省将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主。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省上治理“小金库”工作举报电话为029—68936335。(陕西日报 记者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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