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全省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类施治,强化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出席会议。
郭永平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郭永平要求,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要通过自查、抽查和复查,对近两年来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一作出结论;对正在建设的重点项目要派出督察小组,全程跟踪监督。要认真查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加强对项目决策、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改革,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有效办法,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郭永平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咸阳市、榆林市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发言。(陕西日报 记者 海花 冯晓荣 实习生 高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