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我省贯彻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当前促进就业有关问题,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和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之后,国家出台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会议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决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全省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每月最少55元的基本养老金。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农保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农村低保等政策的衔接,真正把这件关乎民生和农村发展的大事、好事办好办实,为今后全面铺开创造经验。鼓励试点以外的市、县(市、区)自筹资金开展工作,省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支持。会议初步决定,争取三年实现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覆盖,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拿出规划意见,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解决就业问题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7月我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5%;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1.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4.7%;高校毕业生签约率约8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会议分析了当前我省的就业形势,认为情况好于预期,但形势依然严峻,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就业,一是重视发挥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各级政府在制定政府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时,要统筹考虑就业问题。二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力度,将见习高校毕业生月生活补贴从300元提高到600元,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必要支持。三是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就业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四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全面落实有关培训补贴政策,规范培训管理,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进一步加大创业小额贷款放贷额度和税收减免力度,充分发挥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效应。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同时指出,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与科技紧密结合的战略性先导产业,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作用,要将贯彻条例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建设统筹科技资源示范基地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整合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力度,推动科技资源尽快转为现实生产力。会议决定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高新技术发展项目的建设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会议认为,我省是一个灾害多发的省份,通过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已成为我省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制定《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对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许可、安全管理、作业条件和法律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和规范,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关方面要在办法颁布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切实贯彻执行,推动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依法健康进行。(陕西日报 记者 杜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