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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热血涌壮志 绿色军营建功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03 07:39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我省今冬征兵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帮助人民群众和广大适龄青年了解今冬征兵有关政策规定,近日,记者走访了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副司令员康育忠少将。

    问: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请问今冬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答:我省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前结束。共分宣传动员、体检政审、定兵起运三个阶段。其中,各地征兵体检于11月20日前全部结束。担负进藏、进疆新兵征集任务的地区,征集时间还要适当提前,确保在11月25日前将新兵运送至空运集结地。

    问:公民应征服兵役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公民应征服兵役基本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条件,政治审查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序、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二是体格条件,比如,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三是年龄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8至19岁。同时,征集的男女青年年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问:今冬征兵工作和往年相比有什么新的特点?
    答:主要有两个新特点:一是加大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即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省征兵领导小组决定,今冬征集男兵大学生比例各级不得低于征集数的20%,女兵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得超过征集数的20%,确保征集兵员质量有新的提高。二是女兵实行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征集。符合征集年龄、学历要求的女青年均可报名应征,届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及3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各市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还要携带今年高考准考证、考试成绩单(高考成绩在340分以上)原件。征集时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按综合分数的高低排序来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简单地说,就是要对体检、学历、面试等进行量化打分,然后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比如:身高的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打分时突出文化程度,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或结业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同时,可根据相关条件进行加分,如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关于女兵征集的其它具体问题可向各市征兵办公室咨询。

    问:“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怎样进行界定?
    答:“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今年教育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公安部等部门以空前力度出台了大学生入伍8大优惠政策:1、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2、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5、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6、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7、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8、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问:征兵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冬征兵工作,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兵员质量?
    答:主要有这么几项措施。第一,完善征兵工作岗位责任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控网络,坚决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第二,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做到“五公开”、“五公布”:即公开征兵政策,公开征兵条件标准,公开征兵工作程序,公开征接兵纪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张榜公布基层推荐对象,公布乡(镇、街道)初检、初审合格对象,公布县(市、区)上站体检人员名单,公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定兵人员名单,增大征兵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三,省军区将派出三个督查组,重点督查各级兵役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审定兵员公开透明情况、廉洁征兵落实情况和接兵人员遵规守纪情况。省征兵办将采取派出特别检查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集中政审家访等多种措施继续加强我省廉洁征兵工作,对于违反征兵政策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惩处。省征兵办公室设立的举报(咨询)电话是:029——84729548、029——84729542,省军区纪委设立的举报电话是029——84729684,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共同把好新兵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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