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考核办举行2009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动员培训会,对参与年终考核的考核组全体成员进行思想动员、业务培训和工作准备。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锦斌关于考核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9年度的目标责任考核,全省拟分成9个考核组进行,从1月20日开始,计划在2月10日左右完成各地区各单位的前期考核工作。培训会上,考核组采取大会集中培训和分组研讨的方式,学习研讨了《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减分规定》和工作方案,与91家被考核单位进行了衔接。
2009年以来,伴随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践的深化,省考核办公室积极调研,修改完善了年度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凸显了四个结合,与中央“一意见、三办法”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指标体系的科学分类相结合,与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相结合,强化了指标制定的刚性和重点,强化了分类考核,强化了推动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和行业排名末位的减分等。
李锦斌在书面讲话中指出,中央下发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意见、三办法”,并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充分体现了中央在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上的决心。做好2009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评价新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西部强省建设的重要实践,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抓好。
李锦斌强调,2009年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一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把握内容和指标;二要从严从实、规范运作,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考验;三要改进方法、简便易行,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四要严肃纪律、实事求是,维护风清气正的考核氛围;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好考核工作任务。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省考核办副主任张迈曾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做好考核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和贯彻考核文件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方法,全力以赴地完成好考核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认真完成好考核任务;要全面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考核要求开展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任务圆满顺利地完成。
培训会由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考核办副主任李顺民主持。(陕西日报 记者 耿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