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各市、县按规定列支农村低保资金,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发放,陕西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等部门近期共同组织对全省2009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各市、县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将农村低保资金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将资金转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核查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做到及时足额、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准确,核实农村低保对象实际领取低保资金情况;了解在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时,是否采用核实农民家庭收入为主,民主评议为补充的方法,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目前,陕西省财政厅派驻各市的监督检查组已全面展开检查,将通过查阅有关账户、凭证、资料,随机走访乡镇、农户等方法,核实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低保资金“阳光”发放。(新华社记者许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