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关注民生问题 促进和谐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04 07:44

至今年5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实施五周年。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做出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贯彻实施力度,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解决了大批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乡(镇)以上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近11000多人参加学习。省信访局先后举办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干部参加的《信访条例》专题学习培训班18期,培训信访干部3600人次等。这为准确把握、正确运用《信访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
     每年“五一”前后,全省信访系统通过组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省信访局连续几年在新城广场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向群众宣讲,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各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每年都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编写下发了《〈信访条例〉辅导读本》、《信访条例讲话》和《信访指南》宣传片等辅导资料46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3万人次,促进《信访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进乡镇、进社区、进村庄。
     此外,我省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暂行办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实施意见》等一批文件。另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各部门为有效实施《信访条例》,健全完善了办信、接访、督查、复查复核、信访责任追究等配套规章制度120多项,初步形成了与新《信访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
     近年来,省内各地各部门普遍公布了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方便群众依法就地反映问题和及时查询办理结果,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2009年,改建了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各市和省级信访量大的10个厅局进驻,实行“整合力量、集中办公、联合接待、直接调处、上下联动、跟踪督办”的“一站式”联合接访新机制。今年,我省重点推广“沈阳模式”,选择西安、渭南、榆林市和33个县(市、区)作为“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联合接访示范点。
     在加大化解力度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加大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的考核力度,对11个市(区)和18个信访量较大的部门纳入了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着力规范信访秩序,既规范了接访部门的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对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六个不得”行为的信访人依法进行纠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到有权处理机关指定场所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针对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信访局局长陈纯山认为,一是《信访条例》赋予信访工作机构“三项建议权”和督查督办职责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工作经验产生的多,上升为制度、机制层面的少。三是信访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三级终结”,仍在不断上访,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因此,省信访局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是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相结合,深入宣传党和政府为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权益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学法、守法的先进典型和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提高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和群众法制观念。
     二是要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继续完善民意诉求表达方式。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用真情解决群众困难,用真情温暖群众心灵,用真情赢得群众信任。
     三是要加大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继续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坚持深入一线搞好协调督办,督促有权处理机关和责任主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等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处理力度,有重点地选择典型个案,通过协调会商、领导包抓等方法推动问题的解决。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省信访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陕西日报 记者 程  刚)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