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陕西省教育、卫生等部门近日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定试行办法。办法规定,蛋奶工程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组织实施工程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对违法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规定,蛋奶工程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中逐步实施。各县(区)、各学校应首先在农村学校寄宿制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扩大实施范围,相关学校必须具备蛋奶加工和储存基本条件,并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确保安全,有序推进”的原则。各县(区)、各学校在确定蛋奶工程实施对象时,应坚持“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进入或退出蛋奶工程。
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和学校负责对蛋奶工程的实施和安全进行监管,建立蛋奶生产、加工、采购、配送、储存、发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与质量监督制度。蛋奶工程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专供学生饮用的灭菌奶。同时,蛋奶工程专供产品实行标志管理。取得蛋奶工程专供产品标志的企业,应由省级监管部门向社会统一公告。
全省蛋奶工程实行“以县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市、县(区)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这个办法还规定,确保蛋奶工程的营养价值,按照标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食用一个鸡蛋、一袋牛奶(羊奶、豆奶)。工程实施必须坚持定时发放、定量供应。不得采用学生轮流、隔天(周)发放、集中发放等做法变相降低工程实施标准;不得用含乳饮料、面包、馒头、稀饭、方便面或营养价值较低的其他食品替代蛋奶。
同时,学校应建立完善蛋奶工程管理流程食品安全监控制度,对食品收发涉及的时间、人员、数量、批次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专供奶(蛋)档案管理制度。蛋奶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建立蛋奶食品留样存查制度,做到“留样三天,无异去样,异常查样”。(新华社 记者 许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