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是陕西省委对我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按照省委要求,从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抓起,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时间、所学内容、学习目标、责任以及考勤、交流、通报等,作出具体规定,努力推进我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制度要求规范,体现规律;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如果说学习是党组织前进的基础,那么,学习制度就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力保证,这是我党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早在战争时期的1942年,中央就颁布了《关于延安在职干部学习的规定》;在和平建设时期,中央颁布了《关于党的高级干部自修马克思列宁主义办法的规定》,中组部、中宣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央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通知》,这些学习规定和制度,是推动全党学习的有力保证,对战争胜利和建设成就的取得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把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强调的学习任务落到实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势在必行。
一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的学习制度在学习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帮助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学习过程中注意把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和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实际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按照《陕西省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陕西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分级分类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员、新兴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等进行培训,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
三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三十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六十天,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一至两篇调研报告,促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建立健全主题教育制度。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运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工作机制,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是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党员干部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做好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学习、再学习。除了接受学历教育、党校和干校轮训外,每个党员都要根据自身思想实际和本职工作特点,明确学习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六是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党员干部的学习考核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学习效果考核方面,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应该注意把这些经验制度化、规范化。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七是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应注意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内参反映等多种形式,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指导实践、解决问题上,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运用于党委和政府决策之中。
总之,落实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需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一切按制度办理,以制度评判,就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学习的落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