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5日召开的“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活动,这也是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隆出席汇报会并分别讲话。
据介绍,截至2009年底,我省万元GDP能耗较2005年的1.48吨标准煤累计下降了17.24%,完成“十一五”目标进度的84.78%;万元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GDP电耗三项节能主要指标均处于全国中上位次,2009年度节能考核被国家评为超额完成等级。但是今年上半年我省能耗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局面,要在年底实现“十一五”降低20%的节能目标,形势不容乐观。
洪峰在会上指出,贯彻实施节能减排相关法规,切实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必须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需要我们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社会的等多种手段,发挥市场在推广节能技术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和企业完成节能任务的主动性,确保节能领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监督有效,还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实践节能的良好氛围。洪峰表示,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是通过法律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形式,希望以此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对法律的贯彻实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刘维隆要求执法检查组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通过多下基层、多实地调查、多随机抽查、多指出问题、多剖析原因,努力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使检查监督取得实效。
从8月9日至19日,执法检查组将分3个小组,赴西安、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商洛等6个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