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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部署开展抗洪救灾款物审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0 07:18

7月中下旬,我省先后出现两次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引发了严重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中央和省上有关部门及时下拨款物,支持受灾地区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确保救灾资金、物资按要求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省审计厅日前发出了《关于做好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同时印发了《2010年全省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对我省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切实搞好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跟踪审计工作。
     抗洪救灾款物审计的内容及重点包括:受灾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对辖区内各级投入的财政性救灾资金和直接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以及采购、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管理、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查财政投入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措情况、抗洪抢险款物的安排使用情况和灾民安置救助钱粮的管理发放情况,注重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救灾款物的违规违纪问题。非受灾市、县(区)审计机关重点审查向灾区捐赠款物的募集、划转、汇缴和结存情况,督促捐赠款物及时划转、汇缴到位,注重发现和查处滞留、截留、转移、挪用救灾捐赠款物的违规违纪问题。(陕西日报 陈思旺  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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