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和“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造成我省大量农村民房倒塌或严重损坏。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受灾市自8月初就开始全面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9月25日,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汉中市勉县武侯镇武侯村、商洛市商南县太吉河镇江西沟村等集中安置点同时开工建设,将惠及受灾群众248户1000多人。至此,全省已有232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工建设,占全省规划总数的87.88%。
此次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建设在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量力而行、加大投入、加快进度”的同时,呈现出了几个明显特点。一是各级国土部门认真勘察集中安置点的地质情况,严格按照避山洪、避滑坡、避泥石流和选择高地的“三避一高”原则,科学选定集中安置点的位置。二是集中安置点建设秉承了安全、宜居、自然、功能配套的原则,已远远超出恢复建设的范畴。各集中安置点都因地制宜地做好了建设规划,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个人喜好,选择适合的房屋类型。三是集中安置点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了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同时有选择地预留了一些位置用于日后服务业的综合开发,具备了吸纳周边一定农村群众迁入居住的能力和条件。
据了解,我省农村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群众自建的年底前可基本完成,规模较大的集中安置点建设也有望于明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