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姚金川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邵向农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军科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晋屏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小平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免去:
杨建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桂兰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何宁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朱光正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秦娜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党杰、何民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献飞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世来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