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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取信于民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10 08:02

“官司打了10年,终于拿回了550万元的工程款。虽然钱拿得迟了,总算没有变成‘法律白条’。”10月28日,武功县城建安装工程公司经理席克忍说。他代表公司向省高院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便是其心迹的由衷表达。
     席克忍手持“白条”变“金条”,这只是陕西高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陕西高院在连续四年清理执行积案取得骄人战绩,走在全国前列的基础上,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充分肯定,并作为2010年全国执行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已在全国法院推广。
     长期以来,“执行难”是困扰人民法院审结工作的一个顽疾。“耗了精力,花了钱财,胜了官司,一张白条”成为人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微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告诉记者,“法律白条”现象确实存在。对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法院为克服“法律白条”现象,可以说是穷尽所能,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拿陕西法院来说,从2006年以来,全省法院将历年来积累的60547件执行积案全部执结化解,特别是2009年,全省执行现案的执结率创20年来最高值,达到94.9%,未结案件仅占5.1%。通过执行积案,全省法院终于甩掉了沉重的历史包袱,赢得了党和政府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许。安东说:“清理积案是一场攻坚战,对人民法院来说,要真正解决执行难,关键要建立一种管用的长效机制。”
     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入2010年,陕西高院果断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目的就是要在全省10个市级法院和108个县区法院中彻底解决执行难,让已存和现存的“法律白条”一张张消失。为此,陕西高院制定了三条刚性指标:一是今年全省40%的法院要达到创建目标;明年全省60%的法院要达标,两年内实现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二是法院要实现全省法院执行期限内案件执结率达到100%;三是执结案件实际到位率,中级法院不得低于65%,县区法院不得低于75%。为此,省上高规格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安东院长亲任主任。实行排位通报,院长包案,案件问责,以及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制衡等措施,强力推进创建活动扎实进行。
     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是标杆,是动力,是方向,使全省各级法院尤其是广大法官的使命感、尊严感明显提升,也使为官司所累的许多当事人感同身受。咸阳市的执行申请人史希超就感受颇深。他10年前就打赢了一场官司,10年来他手持执行申请书,就是拿不到钱,以为又成了一张“法律白条”。在几乎无望的等待中,今年9月,咸阳市渭城区法院执行局历经周折,终于将42万元案件款执结。捧着一沓沓人民币,史希超百感交集。
     像史希超这样在漫长的等待中终获胜果的案例,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举不胜举。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共有执行案件37945件,执结28366件,结案率达74.76%,尤其是商洛中院实际执结到位率达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90%。陕西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治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将判决的案件百分之百圆满执结,很难,但我们有决心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契机,穷尽所能,克难攻坚,对积案一个不留,对现案有一起坚决执结一起,以敬畏之心让老百姓满意放心。”(陕西日报 记者  冀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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