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2个多月时间,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第五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再减少364项。日前,清理结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第五批集中清理工作圆满结束。
据了解,此次集中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第四批清理保留项目及第四批清理保留外遗漏的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三是2008年12月31日以来法律、法规、规章增加、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在省政府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省级6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共计916项行政审批项目列入清理范围。
通过清理,陕西省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0项;调整145项,其中,合并行政审批项目108项,改变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7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552项。此外,保留受委托行政许可项目18项、代为审核行政审批项目51项,不予增加行政审批项目30项。保留项目总数与第四批清理保留项目总数相比,由682项降至552项,减少130项,精减率为19%;清理后项目总数与清理前项目总数相比,由916项降至552项,减少364项,总精减率约40%。
陕西省省长赵正永表示,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依法行政和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对设定审批事项严格把关,并将定期清理工作常态化,寓政府管理于服务群众之中,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刘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