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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清理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8 07:2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日前,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省范围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清理和规范。
      按照《方案》的要求,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省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
      据了解,此次清理和规范的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据悉,清理和规范活动将从5月开始,10月底结束。有关部门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活动,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开展活动为由、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坚决予以撤销。同时,所有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的公款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将不得举办。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变更的纪念性庆典活动,党政机关参与的经贸类庆典、工程奠基和竣工典礼等活动也将受到严格控制。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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