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部署。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主题,从战略全局的高度,谋划文化建设,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指明了主攻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抓手,注入了新的动力,标志着我省文化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近年来,我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集中力量抓精品、抓改革、抓发展,制定实施了“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建立了省文化产业信息项目库和发布平台,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任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从政策上给予支持,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建设增添了许多新的亮点。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72亿元,增长30.2%,占经济总量3%。
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文化的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对提高人的素质、塑造高尚人格十分重要,对增强区域经济软实力、综合竞争力十分重要。只有立足于国际国内大背景,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深刻认识到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感,准确领会建设文化强国文化强省的深远意义。目前文化建设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政府对文化的发展更重视,广大群众对文化的发展更关注。文化投入、文化需求、文化体制、文化环境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正面临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推动我省文化发展繁荣,必须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紧密结合陕西实际,立足职能夯实责任,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必须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各项改革,制定并落实好各项政策,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已改制企业运营模式,优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培育文化要素和产品市场,构建有利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加大对文艺演出、创意动漫等行业的支持力度,推进文化园区和基地建设,鼓励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需要按照突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惠民工程为抓手,完善基层文化设施,推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引导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三下乡”、“四进社区”等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陕西打造成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