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强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一栋栋“广厦”在三秦大地拔地而起,近百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有了敞亮的新居,从此圆了安居梦。
出实招破瓶颈,创造“陕西速度”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2011年陕西省确定开工建设47.43万套保障性住房。由于陕西省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完成保障房建设的艰巨任务,资金投入缺口大、土地供应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
怎么办?陕西省委、省政府知难而进,通过创新机制,有效破解了影响保障房建设的各种“瓶颈”。
面对全年要解决3.12万多亩建设用地的难题,省委、省政府提出“特事特办”,把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土地供应计划,按目标任务单列指标、单独审批、单项供应。对未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市县,停批商业用地指标,确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绿色通道”畅通。
2011年陕西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总投资750亿元,需要政府投入资金200多亿元。虽然有中央专项补助65亿元,再加上省财政配套44亿元,但还有近100亿元需要市县政府承担。面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陕西不等不靠,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共融资115.47亿元支持市县,为保障房建设项目开工率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如火如荼地开工后,该省大多数市县认真履行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工程进度令人满意。但是,也有个别地方仍抱着“保障性住房大投入、零利润、只花钱、不挣钱”的片面认识,得过且过,出现了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的现象。陕西省及时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级主管领导和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牢固树立惠民利民的大局观,正确处理算政治账和经济账的关系,扫清思想上的“拦路虎”,创造性地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工作。
为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省政府对各市(区)建设进度情况实行月排名、季点评制度,通过省内主要媒体适时通报评比结果,并对进展缓慢的2个市的主管领导进行了督办约谈。该省还“以奖代补”,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奖励暂行办法》,拿出3.3亿元,按照三个等次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市级政府分别奖励5000万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对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工作“十佳县”各奖励600万元,充分调动了各地保障房建设“快马加鞭”的积极性。
重奖先进的同时,陕西对敷衍了事、拖后腿等行为严肃处理。商洛市商州区以政府财力不足为由,缩减建设任务,致使528套保障房几近“流产”。省长赵正永从政府舆情快报发现后,立即责成省纪委、住建厅、国土厅、财政厅与商洛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核查处理。根据调查组的报告,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商洛市政府闻过即改,挑选“硬人”干“硬事”,半个月就使528套保障房建设项目重新启动。
收获是对耕耘者的最好回报。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一个个“瓶颈”被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指标不断被刷新,全年47.43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率达到107%,向三秦百姓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纠偏差敢碰硬,打响“质量保卫战”
质量安全大于天。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关系千万普通群众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陕西在确保建设进度的同时,更注重打好“质量保卫战”。
为杜绝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问题,《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必须把房屋质量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决纠正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而追求进度和降低质量的错误做法,严防质量安全隐患。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房工程质量经得起群众检验、时间检验。省委书记赵乐际每次下基层调研时,都随身携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清单,每到一地都不忘询问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反复要求各级领导严把质量关,努力创建政府满意、住户满意的一流工程,真正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省长赵正永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工作,对严把工程质量关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示。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率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检查保障房建设项目,坚持到实地、察实情、办实事,足迹遍布全省80%的县(区),一年行程5万多公里,现场发现和纠正了设计不到位、配套建设不完善、监管程序不规范等5类23个问题。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多加了一把“保险锁”。省政府要求所有保障房建设项目工地必须设置设计、施工、监理和行政主管等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负责的标牌。同时,省、市、县主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领导逐级签订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负责责任书118份,促使各级主管领导尽心尽力尽责地抓好工程质量。
建立科学防控质量安全风险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房建设质量“零问题”。该省住建厅联合驻陕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等社会力量,研究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要求将质量监管的“硬杠杠”贯穿到每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每一环节。
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该省实行11名省及有关部门领导分片包抓11个市(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由11名责任人带领检查组,对分包市(区)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拉网式质量巡查。为加强对质量巡查的刚性约束,该省明确要求,巡查中必须做到“发现问题不弄清原因不放过、不解决问题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一手抓质量管理,一手抓人员管理。该省对个别标准不高、作风不实、把关不严甚至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共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执法建议书》4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由省住建厅实施跟踪督查,通过对人的严格管理达到强化质量管理的目的。
公开公平分房,确保“户户见阳光”
摸清住房困难家庭实情,是选准保障对象的基础。为此,陕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按照城镇人口23%的保障率,对全省住房困难家庭现状进行摸排调查,同时建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为合理分配保障房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解决“该分房的分不到,不该分的却分到房”等问题,杜绝“人情房”、“关系房”、“权力房”现象,从根本上化解分房不公的弊端,该省推行“阳光分房”,对现有房源、申请条件、分配结果在省内主流媒体上进行全面公示,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提高保障房分配的公信度。咸阳市民张立文说:“市里将所有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月均收入、家庭人口情况等在网络、电视、报纸上全部公示,同时公布了监督电话,人人都可以行使监督权。如今,分配了1700套房,还没听说有违规的问题。”
面对目前保障房“僧多粥少”、难以满足众多保障对象需求的问题,该省11个市(区)全部采用电脑摇号的办法,随机确定保障房分配名额,邀请所有申请人当面见证,并置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公证部门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分房“零偏差”。宝鸡市扶风县在分配第二批180套廉租房时,350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都提出了租赁申请,由于大家亲身经历了电脑摇号分房的全过程,没有分到房子的人虽然感到遗憾却没有怨言。
为避免保障房分配环节出现审查不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陕西省政府适时制定下发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保障房申请资格审查、复核、核准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教育引导保障房管理分配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光正告诉笔者:“我们开通了举报电话,对每一起举报都认真查核,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西安某企业20多位职工谎报收入、申购经济适用房被查实后,该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追究办法》,将违规人员列入5年内不能申请任何保障房的“黑名单”,同时对企业有关领导实施了行政责任追究。
坚持把人文关怀与“阳光分房”相统一,是该省各地科学分配保障性住房的一大亮点。渭南市在廉租房分配中,特意将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者划定在一楼、二楼进行安置性抽号,优先保证这部分困难人群能抽到满意的住房。左腿高位截肢的蒲城县古镇社区居民孙春贵,分到了位于一楼的廉租房,他感慨地说:“我一直担心分到高层的房子,为此很发愁。结果,我却分到了一楼,这都是托了党和政府的福啊!”(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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