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已经开学,记者2月1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即日起省物价局将用两个月时间对省管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技校等教育机构的收费公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对检查出不符合收费公示规定的问题,被查单位必须在3月31日前自行纠正,逾期未予纠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拒不纠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并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立案查处。学生及家长如发现有不符合收费公示规定的问题,可及时拨打 87312358省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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