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发挥执法监察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严办典型案件,保证政令畅通,有力保障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先后组织7次专项检查,对287个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落实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各市、县也先后组织进行自查,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督检查体系。
抓好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是执法监察的又一特点。2007年至今共查处各类责任事故662起,处理责任人员75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39人,从严从快处理了汉中市“3·15”特大交通事故、神木县凉水井煤矿“7·1”重大放炮责任事故、韩城市小南沟煤矿“7·17”重大火灾事故、西安市“9·10”重大安全事故、铜川市耀州区田玉煤业有限公司“10·16”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多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多次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占、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各类案件。5年内共查处包括户县山水草堂项目违规违法案件、延安市宝塔区王良寺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违规案件等重大案件在内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50件,处理责任人员193人。
在2011年开展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了一次全省水利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了11个市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工作进展,抽查了22个水利重点项目,发现并梳理了“政策落实需要进一步细化,资金紧张、市县配套到位率偏低,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加强”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各市区整改落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矿产、规划管理、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节约资金14.97亿元;督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开展了项目排查工作,共排查全省500万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3000万以上非政府投资项目19545个,累计排查出问题2907个,全部进行了整改。全面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到2011年底,全省共建立公开专栏237个,公开信息90381条,其中项目信息30054条,信用信息60327条,基本形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工程项目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为资源、全省互联互通的信息公开共享体系。
坚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案件。到2011年底,全省共受理举报线索250件,立案230件,查实2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3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组织处理51人。省级有关部门新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规范19项,修订4项,废止3项;市级部门制定445项,修订139项,废止47项。(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