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宋洪武、胡悦、李晓东、黄玮、张道宏、张迈曾、白阿莹、吴前进和秘书长桂维民等出席会议。副省长江泽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其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十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厅长王锋关于《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据介绍,近年来,由于缺乏明晰的渭河流域和区域管理职责,省、市、县三级水行政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很难进行统筹协调管理,致使渭河存在的“水少、水污染严重”问题和河道内“乱挖、乱建、乱倒、乱排、乱种”等现象十分突出。拟出台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将使渭河流域统一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促进解决渭河水问题突出矛盾,巩固渭河综合整治成果,确保渭河防洪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全体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克宁关于《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尊法关于《陕西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康喜关于修改《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蔡少林在会上作了关于我省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韩中林作了关于我省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当天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就有关人事任免案以及《陕西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说明、《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进行了分组审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