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省纪委先后于2010年、2012年命名了21个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创建了一批新的廉政教育基地。为切实发挥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逐级申报、实地考察、研究评审,决定命名碑林廉政教育基地、韩城市司马迁祠、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旬阳县红军镇廉政教育基地为第三批陕西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命名平利县龙头村为陕西省廉政文化进景区示范点。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的宝贵资源和有利条件,组织开展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陕西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管理意见》、《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挖掘潜力、完善设施、充实内容、健全制度,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布展水平,不断增强基地的吸引力、感染力,使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阵地,广大群众培养廉洁意识、弘扬清风正气的重要场所,以此带动全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