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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岗位廉政教育 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8 08:00
    “要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不久前召开的陕西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分类分岗 教育对象个性化

  “岗位廉政风险点:利用部门物资采购权力向供应商索要好处或接受有关厂商的礼品礼金和宴请、旅游等。”这是西安市铁路局物资管理处“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提示卡重点突出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在西安市铁路局,不仅是物资管理处,管车、管票、管钱、管人、管工程的部门都有一张这样的“提示卡”。该卡针对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标明不同的防范措施,而且明确指出如果不积极防范而违纪违法后可能受到哪些法纪条款的追究。

  通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西安市铁路局先后编发廉政党课材料49篇,进行岗位党课教育129场次;坚持“逢提必考”,去年共对227名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对工程、财务、组织人事等10个关键岗位干部,分别明确应知必学法规制度共计146项,定向到岗进行法规制度教育;整理铁路系统6年来各类违纪违法案例,针对不同对象编发6期“以案学纪”材料,分类分岗位开展警示教育。

  陕西省纪委常委高山说:“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就是要突出个性化教育,因岗施教、对症下药,让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了解自己岗位的腐败风险和廉政要求,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违反廉政行为规范会面临怎样的后果,从而使其在面对类似情景和风险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达到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目的。”

  约谈提醒 教育方式人性化

  如何让受教育者全面融入、充分参与和全程互动,是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需要破解的一个难题。为此,在岗位廉政教育实践中,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教育规律,通过岗位日常教育、岗位任职教育、岗位示范教育、岗位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岗位提醒教育等方式,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取得实效。

  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原则,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明确提出约谈提醒“十必谈”:党员干部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时必谈;重大建设项目启动时必谈;重要节假日时必谈;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时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时必谈;群众有反映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干部作风漂浮时必谈;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

  2013年6月,渭南市部分地区违规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事件被媒体曝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渭南市纪委、监察局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市农业局质检科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农业局迅速开展调查并很快查明了问题的症结:以往农产品流程管理工作重服务、轻监管,导致乱象丛生。针对发现的问题,他们迅速组织人员改进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及时遏制住了“毒风”的蔓延。

  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军告诉记者:“约谈提醒是对党员干部的坦诚相待与悉心呵护,人性化的沟通机制成为打开心结的金钥匙,引导党员干部直面错误并设法补救。”

  健全机制 廉政教育常态化

  “培训内容丰富,既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解析,又有实际警示案例剖析。”这是陕西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叶弘在省直机关第五期关键岗位处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交流发言环节中说的一段话。

  据悉,陕西省直机关关键岗位处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已连续举办六期,累计培训643人,得到了省委的肯定,受到省直机关各部门的普遍欢迎,已成为该省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品牌。

  陕西省纪委副书记魏燕告诉记者:“岗位廉政教育不是一次性活动,也不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而是一种常态化的教育模式。为此,我省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培训、民主监督、考核评价、基本保障‘四大机制’21项制度,使岗位廉政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去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党委、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班,对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进行岗位廉政教育集中培训;1.2万名拟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0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任前廉政谈话近2万人次,诫勉谈话2837人次;核查了一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处理313人……

  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延伸到哪里;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渗透到哪里。在工作推进上,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岗位廉政教育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着力造就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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