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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宗友:在全市贯彻落实 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21 09:37
(2009年3月19日)
以贯彻落实“五项制度”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是省纪委对2009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召开这次全市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就是要让大家尽快熟悉“五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在落实“五项制度”上取得明显突破。会上,新亚、利民、刘革、军鹏、民生五位同志就五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工作重点进行了专门的讲解辅导;与会人员对我市“五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修改,会后市纪委将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并协调有关方面尽快印发。下面,我就抓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研究解决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根本途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市、县两级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启动。3月20日市委要召开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部门25日前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思路,转化为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转化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行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和国内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的背景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要落实好中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目标,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尤其需要加强制度约束。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用制度来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用制度来保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优良的作风,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保证渭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更加统一,与建设和谐渭南的要求更加一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加贴近。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除了自身原因外,与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有很大关系。如果我们不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就不可能真正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仍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着力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好这一基本要求,前提是坚决惩治腐败,要义是注重治本和预防,关键是注重制度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只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反腐倡廉建设实践要求,深入扎实地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只有进一步狠抓制度建设,堵塞滋生腐败现象的体制机制漏洞,才能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少犯或者不犯错误,从而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全面提升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现实需要。2008年,按照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工作,并专门研究制定了《渭南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途径,激发和调动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智慧。到去年12月,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委局各室共申报创新成果51项,涉及责任制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纠风、查办案件、源头治腐、权力监督、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几乎覆盖了所有反腐倡廉建设领域。经过评审,在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对澄城县委、合阳县委、市审计局、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等单位申报的实践效果显著、具有推广价值的村民监督委员会、GPS上路执法监控系统、审计后谈话等13项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在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创新成果评选的过程中,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多点开花、亮点纷呈,市纪委监察局先后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全省案件监督管理、信访举报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月中旬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在省纪委2009年重点推行的五项制度中,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是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市纪委总结澄城县经验基础上形成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实践证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把制度创新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项制度”是省纪委对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升华,是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扭住关键,认真抓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其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这项制度发端于澄城县,市纪委去年9月在澄城县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进行了试点推广。今年2月1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澄城县专题检查调研时指出,“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民主监督组织,它来自于群众,根植于群众,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重要的历史、现实意义。”在省纪委3月初举办的“五项制度”培训班上,郭永平书记在讲话中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五项制度”之首,他强调指出,“从试点成效看,(村民监督委员会)弥补了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化解了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鉴于这项制度对农村改革发展和村民自治管理体制产生的重大深远影响,省纪委及时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决定把推行这项制度作为一项重大决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这项制度起始于我市,现在全省进行推广,我们要责无旁贷地率先落实。目前,全市50%的乡镇进行了试点推广,13.5%的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其中大荔、华阴、富平、白水、韩城等县(市)的推广工作进展较快。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五项制度”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各县(市、区)定期汇报交流制度,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监督形式等方面继续加强探索,不断完善,加快由点到面的推广力度,为全省的推广提供成功范例和新的经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中已经对这一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在推广过程中,各县(市、区)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探索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程序。总的要求是要体现民主,体现群众意愿,体现监督的要求,有利于工作。要加强引导,既防止指定或委派的问题,也防止放任自流的问题。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原则上应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也可以在届中进行。二是要探索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日常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决策、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这是首要和核心职责,要始终把握好。不要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不要变成第二个“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两委会决策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和理顺情绪等工作,发挥了桥梁作用,实践效果也很好,但监督始终是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三是要探索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制度体系。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一项综合性制度,在这项制度下面,还包括村务、财务监督等在内的大量具体的监督制度。要健全完善这些具体的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行。四是要探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报酬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一个长效机制,不能仅靠成员的工作热情,解决好报酬问题也很重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调研中,各地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有的认为,不要报酬能够保持监督的独立性,群众比较信任;有的认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平时都是热心为村民办事的,可以不要报酬。但这是一个制度,长期没有报酬,可能也难以持久。华阴市华西镇采取的办法比较好,凡是镇上要求村支书、村主任参加的会议,都通知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便于了解镇上的要求,便于开展监督。同时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酬和村支书、村主任一样,统一由镇上制卡发放,是一个创新。关于这个问题,各县(市、区)要加强探索,并在实践中进行验证。但是有一个总的原则,不能增加群众的负担。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龙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但是如果抓得不紧、不细、不深入,容易流于形式。因此,要通过落实这一制度,解决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制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按照“一年一次、逐级上报、分级受理”的原则,在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把手”,这项制度的核心是不断地加强“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识。对此,各县(市、区)纪委、市直部门纪检组要有充分认识。去年,市纪委从工作的安排、检查等方面有意识地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现行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有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就比较好开展。去年市委、市政府已经向省上进行了报告,今年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开始报告。
(三)县级和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去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目前已开展两批。第一批是3个县(市、区)委书记、2个县(市)长、5个市上的局长;第二批是承担十大民生工程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今年我们初步定在4月份举办第一批,将围绕投资环境建设进行述廉。各县(市、区)也都参照市纪委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经过一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市的述廉工作已经趋于规范,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按照省纪委《关于市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的实施细则,不断深化述廉活动的实际效果,推动此项工作再上台阶。一是要紧密结合同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述廉对象;要认真落实每位述廉对象在同一职务任期内至少述廉一次的规定,有效提高述廉制度的刚性。要把这两项要求结合起来。二是要有重点地延伸述廉内容,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要将调查走访中发现的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入述廉内容,要求述廉对象作出重点说明。三是要探索建立群众代表旁听、廉政质询评议和廉情公示三项制度,努力提高述廉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监督职能和作用,由纪委委员根据调查走访了解的情况和掌握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或质询,述廉对象现场给予答复或说明,增强党政主要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和廉洁从政的意识,提升纪委全委会集体监督的地位和权威。四是要将述廉结果报送同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述廉报告、测评情况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装入本人廉政档案。
(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落实这一制度主要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改进学风,加强平常的学习,要体现重在教育的原则。考试程序要严格,组织要严密,实施要稳妥,从一开始就要抓好,不能流于形式,否则就会损害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要按照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要求,抓紧制定我市的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规定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半年内安排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要将考试结果作为拟提拔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巩固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根据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执行日期。考试大纲每年要更新,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法规制度。
(五)县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意见》,明确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信访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及时公开接访信息。要体现公开、自主、便民、务实的原则和要求,在机关醒目位置、媒体上及时公开县乡纪检监察有关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分工和联系方式,同时公示信访受理范围、接访工作流程、信访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信息,尽量按照群众意愿选择接访领导,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二是依纪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级管辖的,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调查处理;属于下级管辖的,及时交办,督促限时办结;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向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办理,不能一推了事。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制度推行效果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予以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延误问题解决,引发信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既要敢于负责,又不能越权揽事,防止越俎代庖。
以上这“五项制度”,仅仅是今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重点,但不是全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在大力推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公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六个方面,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探索加强监督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制定相关办法,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抓好2008年我市13项反腐倡廉创新成果的推广工作。继续完善《渭南市反腐倡廉创新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激励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业务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任务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取得实效
反腐倡廉制度创新,重在建设,贵在落实。2月14日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闭幕,2月16日市纪委就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决定召开这次工作推进会议,足见市纪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研究,扎实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好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制度建设是大政绩的观念,把重点制度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一些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完善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还有许多制度的制定权限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属于牵头的,主动负起责任;属于配合的,积极进行协作。特别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需要与民政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硬任务必须有硬措施。要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负责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并进行严格考核。要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严格的责任分工,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形成氛围,整体推进。要加大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制度创新成果,特别是要将修订完善和新制定的制度及时宣传到党员干部,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切实掌握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在出台之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贯彻落实。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反腐倡廉制度教育作为必修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制度、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通过定点联系、召开会议、现场交流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要通过简报和信息等形式,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把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包括在制度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上来,以便市上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加强指导。从5月份开始,市上将就“五项制度”陆续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对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推广,希望各县(市、区)争先创优,为全市的推广提供新的经验和可供观摩的工作亮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特别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市委5月份要召开全市现场会,届时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委、乡镇党委和示范村介绍经验,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积极探索,深入总结,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三)讲究方法,科学推进。落实制度不能照抄照搬,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坚持典型引路。没有重点就不会有突破,没有亮点示范就不可能整体推进。要在准确理解制度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把握每项制度的重点环节,始终把培育亮点、示范带动作为工作的主要方法。各项工作都要有点,每个干部都要找点,所有单位都要抓点,要通过培育一个个亮点,“点亮”全市的反腐倡廉建设。抓亮点需要敏锐性。只有在态度上增强主动性,在观念上坚持与时俱进,在方法上注重调查研究,才能发现亮点,抓住亮点。今年下半年,省纪委要召开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加强对亮点经验的总结,力争在全省会议之前形成一批比较成熟的亮点经验。二要坚持因地制宜。管用、有效是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一项制度,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就得不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也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要因地制宜,紧密联系各地实际,对“五项制度”进行细化、深化,突出地域特色,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绝大部分经验都来自于基层,发端于实践,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善于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推进制度创新。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方法,既鼓励原创,也鼓励再创造,反对固步自封,因循守旧;要坚持不懈地推动制度创新,使制度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四)抓紧抓实,快速推进。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澄城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形成和在全市试点推广就是一个成功范例。试想一下,这项制度各级如果不是都很重视、都抓得很紧,就很难取得今天这样的效果。贯彻落实“五项制度”是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全省都在抓。我们要走在前面,就必须抓早动快。这次会后,大家特别是各县(市、区)就要立刻行动起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督促落实,确保“五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尽快取得明显进展。今年市县两级的工作任务很重。按照安排,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将全面展开。要把贯彻落实“五项制度”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新的进展,新的成效,努力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为实现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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