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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29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29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7911


  

潼关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保障扶贫涉农资金安全

 

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扶贫涉农资金的监督管控,确保扶贫涉农资金安全、优质、高效使用。

一是织密制度笼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了《潼关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明确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等13类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的报批、公示、发放程序,即两级评议、三榜公示、三级审定、一卡(折)通发放。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印发了《潼关县县级包联部门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仅限用于村(组)扶贫开发项目、帮扶贫困户脱贫项目和帮扶贫困户临时性救助支出等三类用途,并对不同用途的相关使用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有效预防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深化财务公开。在各镇(办)财政所设立公告栏,将涉农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数量、补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制定下发《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规定》《潼关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备案表》,要求村组财务必须坚持每季度公开公示,支农惠农资金上报及兑付账表必须有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上的监督作用。

三是强化问责惩处,维护群众利益。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坚持定期深入村组开展信访民情直通车活动,通过“走村入户、问计于民”活动、镇(办)公务消费支出专项检查等途径收集问题线索,把反映基层干部涉嫌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涉农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套取民生资金、贪污征地补偿款、公款送礼等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案件11起,纪律处分人数12人,其中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

 (据潼关县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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