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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124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情况剖析


2010年以来,渭南共发生8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其中,韩城市1起,合阳县1起,大荔县3起,白水县3起。8起案件中,2起反映失实,6起案件给予了被反映人适当处理。

通过分析6起案件的起因,2起因安全责任事故,2起因辖区内部分人员赴京上访,1起因下属乱收费负领导责任,1起是个人问题。从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来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一是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普通人,在利益的诱惑面前难免经受不住。二是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分管的其他工作出现问题而负有领导责任。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还不到位。

对预防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案件的发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大素质教育,强化自律与他律。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通过强化自律和他律, 使纪检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不断增强党纪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配置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有知识、有能力,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违纪违法案件。 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品行的好与坏,廉洁与否,不仅影响自身的声誉,更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严厉查处,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对品质低劣、趣味低级、贪图享受、滥竽充数之流,坚决清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渭南市纪委干部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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