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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134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市“四个坚持”确保低保工作科学规范化运行

   

  近年来,渭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稳步开展、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抓好城乡低保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群众路线的关键环节,我市始终坚持完善制度、创新思路、民主公开、惩防并举,以规范审核程序为根本,以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核对试点为举措,确保低保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运行,基本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应保尽保、阳光施保。

  坚持制度先行,完善常态管理机制。为了使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市政府制定了《渭南市城市居民低保制度实施办法》、《渭南市农村低保暂行办法》等文件,并坚持与时俱进、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户籍制度、全民医保、养老保险等因素的变化,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从而使我市的低保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同时率先在全省出台市域内按居住地申请低保的工作制度,制定低保资金管理制度、社会化发放制度、网络数据定期采集日制度等,以制度规范行为,靠管理提升质效,确保日常监管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确保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分类管理和分类施保制度,提高了70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法治性。

  坚持思路创新,完善审核审批机制。在强化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2012年,市政府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试点工作为切入点,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领导小组,建立了信息核对平台。市政府制定了《渭南市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方案》和《渭南市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提出凡救助对象申请低保,要授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相关部门根据规定,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446户低保申请家庭放弃了申请,基本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开着小车吃低保、住着豪宅吃低保、公职人员领低保、“死人”领低保等违纪违法问题,保证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坚持民主公开,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市政府坚持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为重点,进一步明晰了镇(办)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责任主体,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解决了以往民政部门审批全程负责,管理不到位,镇(办)审核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力,村组(社区)干部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弱势群众有苦不敢言的问题。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全市力推城乡低保镇(办)受理,以居住地为重点,建立县、镇(办)、村(社区)长期公示制度,规范公示栏和公示内容,使公示栏成为惠民政策宣传的窗口、人民群众监督的阵地。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完善民主评议办法,健全民主评议程序,规范评议内容,确保评议效果。

  坚持惩防并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市政府以”四化”为基础,抓好低保工作落实。一是低保检查制度化。坚持业务主管部门主抓监督检查工作,市民政局每年开展一次城乡低保检查,监督检查各项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市检查组开展了城乡低保抽样调查、规范化建设检查、民政干部大下访、城乡低保明察暗访等检查活动。二是低保检查经常化。低保资金是低保对象的救命钱,市政府建立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拨付程序,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均组织联合工作组,对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低保配套落实与资金管理执法检查、城乡低保政策执法检查、农村低保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2012年通过审计,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360户1041人,按规定退出低保,追缴违规领取低保金37.64万元。三是低保检查公开化。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选购监督员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视察和监督,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接受行风监督员的监督,确保低保工作公开有序。四是惩防制度规范化针对基层干部在办理社会救助时存在的以权谋私、乱收费等问题,市上建立媒体批评、举报挂号和查究销号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举报号码2338139,并建立了媒体批评曝光、群众举报查究制度。对被媒体批评曝光、涉及具体人或事的群众举报,不管是实名或是匿名,坚持必须登记挂号,发专函或直接到所在县市区责令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媒体或举报人。近年来,举报查究案件200余起,坚持做到批评曝光及时上报,群众举报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阳光下运行。

    渭南市纪委办公室信息  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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