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纪委落实“八项规定”转作风树形象
华县纪检监察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兴求真务实和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切实治理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问题。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正确履职、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有为有位有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效率、出成果、出实绩。
一是率先垂范抓班子,团结一致谋发展。县纪委书记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意见及县委“二十条要求”等各项制度,积极深入我县大明镇孙堡、杜塬等10个村组,向2000多名群众征求反腐倡廉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纪委常委会“一班人”的作用,敢放权、善激励、交任务、压担子,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班子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分工积极大胆开展工作。遇到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创造一种民主求实、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实施“全委办案制”,把班子成员放到反腐倡廉第一线去实战锤炼、经受考验,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二是创新管理带队伍,打铁须得自身硬。县纪委着力打造“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生活上优”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图书漂流角”供机关干部自选借阅,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实行了以目标量化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绩百分量化评估制度,与干部的评优、晋职、任用挂钩,采取在岗学习、参加培训、轮岗交流、实践培养、下派锻炼等多种途径,努力培养一专多能、多岗全能型人才。定期约谈纪检监察干部,长敲预防警钟,筑牢思想“防火墙”,坚持管好“自家人”。上半年先后召开6次机关工作点评会,非主管领导可对任何科室的工作进行 “挑刺”,非科室干部也可对某项工作提出自己看法和建议,大家带着问题开展工作,做到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加强监督树形象,严肃执纪增威信。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提出了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纪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带头公开承诺不违反规定私驾私用公车。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纠风及执法和效能监察权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纪办案。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明确规定凡是因作风问题被县纪委通报两次以上的单位年终考核一律取消其评优受奖资格,对群众举报和网络披露的作风问题一律认真核查,严肃处理。上半年,共党政纪处分2人,作出书面检查3人,口头告诫17人。加大对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上半年共初核案件线索22件,立案10件,结案10件,处分12人,努力地推动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华县纪委监察局信息 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