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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15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当前实名举报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渭南市纪委充分发挥实名举报线索较具体、调查取证便捷、查实率高,有利于快速突破案件等优点,积极鼓励和优先查办实名举报案件。但在实名举报办理过程中,也凸显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体系不完善。我市在办理实名制举报工作中制定了《中共渭南市纪委、渭南市监察局署实名举报反馈与回复制度(试行)》和《渭南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但我省至目前还没有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的办法或条例,没有建立对实名举报者的保护措施和对泄密者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度缺失使得实名制举报有名无实,更使许多人顾虑署实名,不愿实名举报。2012年至今年6月底,渭南市共受理各级各类信访2335件,其中实名举报896件,仅占总信访件的38%。

  二是保密工作不严密。虽有相关保密制度和保护措施,但由于个别受理信访和办案人员工作疏漏或受利益驱使,有意泄露举报人信息,致使举报人遭到不同形式的打击报复,对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损害。在基层受理信访案件中,涉诉涉法案件多为实名举报,但对领导干部个人违纪违法案件的信访件多为匿名举报,主要也是基于以上原因。

  三是回复反馈不及时。因在实名举报中存在举报人姓名与住址不符,或使用虚假姓名、地址、电话,有的则是只留姓名、不留电话等,给实名举报回复工作造成了不便。而留有住址的举报人多居住在农村,只有上门反馈,但又怕引起村民的注意,暴露举报人的身份。另外,一些联名信件署名人数不实,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的群众的姓名签上,也给回复工作带来不便,这也是一些群众感觉实名举报回复不及时的主要原因。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实名举报办理提供保障。建议省上出台科学、严明、统一、规范的法规、制度,使实名举报办理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例如对举报者的保护措施和制度,对保密工作的规范和完善,对泄密责任的追究和严惩,对受理反馈工作的统一等等,要用制度保护和推进实名举报办理工作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同时,对于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和惩治要增加媒体监督,适时跟进了解举报者的情况,防止实名举报者遭受报复。

  二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把好保护举报人的“关口”。对实名举报者来说个人人身财产安全是最重要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提升信访和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相关保密纪律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打消群众对干部“官官相护”的认识误区,从源头上解决泄密问题,让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实名举报监督工作,保证实名举报办理工作深入推进,案件查办更快更准更及时。

  三是规范工作办理程序,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实名举报问题受理、查处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尽量减少运转环节,缩小涉密人员的接触面,严格工作程序,堵塞泄密渠道。名举报登记、处理,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及时予以查处,在回复举报人时应采取书面或电话等不会暴露举报人身份的灵活方式。对在受理、查办、回复等各个环节出现的泄漏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予以相关党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渭南市纪委办公室信息  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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