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逐年上升应引起重视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呈逐年上升态势,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以渭南为例,2010年至2012年三年来,乡镇纪委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分别为253、317、411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在查办的案件中,违纪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相互勾结,贪污、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资产、强农惠农资金、低保款、项目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利用职权,套取国家林业补偿款等;个别村干部非法变卖集体土地、私自开发。如群众反映某村副主任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将村组庄基私自买卖,非法敛财等问题。
二是村务、财务不公开,工作不透明。个别乡镇接收党员不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对外不公开;一些村上不经村民大会私自变卖集体土地;有的村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发放等事项中暗箱操作,违规办事;有的村干部在任多年财务不公开,帐务管理不规范、混水摸鱼。有的村干部民主管理意识差,作风霸道,在农村土地出让、民政救助、款物发放中,一人说了算,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群众意见大。
三是违反选举法,贿选问题严重。有的镇村在村干部选举工作中不按选举程序办事,采用暴力、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严重破坏基层选举;个别人利用宗族、家庭势力或黑恶势力,操纵、破坏选举;一些候选人公开宴请、金钱贿赂选民,拉票贿选、拉帮结派,一些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也参与其中,严重违反了换届工作纪律。
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涉农资金项目和农村矛盾纠纷等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在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退耕还林款物发放,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强农惠农政策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侵占、低效浪费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在征地拆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社会保障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拓宽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线索来源。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的基础上,注重从惠农政策、财务审计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农村群众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切实解决信访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村官”腐败问题。
二是抓好村级财务制度管理,做到阳光透明。加强农村“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坚持县监管、乡代管的管理机制;对大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重点对象的监督;坚决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三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的作用,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发挥监委会监督职能,定期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所、农经站人员,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三是严把“三道关”,增强干部素质。把好“入口关”,拓宽选人视野,把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头人、发展农村经济的经纪人和其他具有正面凝聚能力的农民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把好“培养关”,由乡镇党委从有致富本领和发展潜力的党员中选好苗子,帮助他们成为致富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在各个方面有意识地加以培训,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把好“选举关”,探索引入适合农村选举实际的正当竞争机制,依法打击贿选拉票现象,削弱家族、宗族势力对村干部选举的影响,保证农村各类优秀人才会参选、能当选。选出群众信任的干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渭南市纪委监察局信息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