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花炮产业安全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渭南市蒲城县、富平县大力发展花炮产业,加强科技投入,强化安全监管,打击非法生产,全市花炮行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蒲城县花炮产业涉及9个镇60个村,从业人员达4.8万人,产值逾8亿元。富平县花炮产业涉及7个镇,从业人员达4万余人。澄城“7.23”事故后,渭南市组织力量深入部分花炮企业调研,发现花炮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普遍缺乏长远发展眼光,没有规划,“重安全,轻发展”。一些企业法人“小农意识”浓厚,“挣几个算几个”,因循守旧,得过且过。一些花炮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差,违章操作时有发生,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一些企业法人“利”字当头,“视安全为儿戏”,对监管人员提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主动整改,出了事故一走了之。
二是生产安全升级成本高。2012年以来,蒲城县积极实施兼并重组,机械化改造及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将原有的133家花炮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为88家,共安装烟火药混药机43台,安装鞭炮混装药自动生产线50台,涉药工序全部实现机械化,15家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化,26家企业完成自评,47家正按照三级标准化进行兼并重组和改扩建。但在生产技术升级换代过程中,变手工操作为机械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有些企业主不愿意过多投资。有些企业因发展资金链断裂,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顾虑,对花炮企业贷款不予受理,民间高利贷又难以为济,致使花炮企业升级重组慢。
三是花炮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蒲城县、富平县花炮生产企业大多由小作坊发展起来,数量多,范围小,散布广,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虽不同程度地调整了厂区布局,增添了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经过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一定改善。但因为建设早期缺少规范的工厂设计、工厂布局、工房等级与国家标准存在一定悬殊;工房质量、数量与出产范围、产品品种不配套;工房混用、替用现象严重;部份企业危险工序安全设施不到位。
四是非法生产屡禁不止。由于生产烟花爆竹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利润诱人,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及个别公职人员参与、包庇,致使非法生产屡禁不止。蒲城县兴镇、桥陵镇和富平县老庙镇、美原镇等花炮主产区均属渭北旱塬,大多群众无其他收入,许多非法生产户打起“地道战”、“游击战”,以加快生产速度、减少每批次生产量、加强产业供销作业等方式对抗安全检查。虽连年多次“打非”,但非法生产往往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很大。如2012年一季度,蒲城县打击户外非法生产42起。2012年7月份,蒲城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取缔非法生产窝点182个,拆除清理废弃工区99个。
五是原材料管理(质量)缺位。在职能划分上,花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安局监管,但平时执法过程中,公安局因警力不足,往往监管不力,导致大量原材料流入“民间手工作坊”。7月24日至26日,渭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安监局、消防支队对蒲城、富平的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进行了为期三天集中检查。现场发现企业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低劣,非法买卖、非法运输犯罪问题突出,成为当前制约两县烟花爆竹安全的“老大难”问题。
六是安全监管配合机制缺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涉及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各部门职责有明确规定,但在日常监管中,因缺乏有效沟通,各部门信息不畅、各自为政、互相扯皮,相互依赖严重,难以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对花炮非法制造、销售、储存等违法行为难以及时查处。同时,目前“一家出事、全部停产”的“一刀切”管理模式,使许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正规企业也停产,造成了劳动力和技术力量流失,极易导致开工后突击生产,埋下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扶优汰劣,积极开展花炮企业兼并重组。依托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2012年兼并重组基础上,建议蒲城县、富平县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生产规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尽快建立花炮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对安全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内部管理混乱、产值和场地达不到规划要求、整合无望的小企业,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淘汰。积极组建集团化花炮公司,实现花炮生产企业“规模工厂化、生产机械化、产品科技化、管理标准化、发展集体化”。
二是狠抓源头,规范原材料经营安全管理。花炮原材料经营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凭证销售、凭票领取”的原则,公安机关要做好原材料流向台账,定期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杜绝原材料流向非法生产者。强化源头治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从事原材料经营的公职人员的打击处理力度。
三是推行分级管理。建议蒲城县、富平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花炮企业分级动态管理实施细则》,把花炮企业分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对“优秀”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一季度检查一次,减少外围干扰,保证开工率。对“合格”企业每月检查一次,确保不出事。对“不合格”企业坚决停产整顿,直至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于每年年初对所有花炮企业进行重新评估。
四是落实花炮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引导花炮企业法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生产组织和管理、生产安全系统改造、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责任。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行“以生产线上干裸药滞留量和滞留时间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机械化改造,实现“人药分离”,对拒不改造的企业予以强行拆除取缔。同时,要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加大打击非法生产力度。建议市安监局牵头,尽快制定《花炮非法生产综合整治办法》、《关于对花炮“打非”不力者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对非法生产经营者及时起诉,及时审判,及时处理。推行“挂牌督办制”,由县级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案件,一人一案,一查到底,限期结案,追究到位,力求“打击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六是健全监管网络。建议蒲城县、富平县政府理顺花炮安全管理体制,可借鉴浏阳经验,安监局专管花炮安全,花炮局专管花炮生产,也可以借鉴上栗经验,成立花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权负责花炮生产与安全。同时,在花炮主产区成立镇村安全监督机构。为镇花炮办公室选调5至10名懂业务、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并适时异地交流。健全村级监督网络,从离任的老教师、老领导、老军人、老党员或有威望的村民当中推选有热情、有精力者,担任村级花炮安全监督员,杜绝监管和生产“捉迷藏”现象。
(蒲城县纪委监察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