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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21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三资(资产、资金、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影响基层干群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三资问题已直接影响到农村最基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年来,白水县共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6起,涉及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农村三资问题1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余人。

  经调研发现,目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抓项目和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农村三资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得不到重视,乡镇管的严了怕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管得不严,怕出乱子担责任,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顾虑重重,如该县仍有5个乡镇村级帐务仍然是“村自管”,农村“三资”管理缺位,存在村干部腐败现象。

  二是各项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有关涉农部门拨付到村上的资金不通过管理中心,直接将资金转入村干部的个人账户,部分村出现了坐支收入、私设帐外帐、随意处置资源资产的现象,个别村甚至脱管,长年不向管理中心报帐,中心无制约措施,无法撑握村上经济收入,这些问题即找不到法律制度做保障,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进而放松管理,使监管流于形式。

  三是集体三资管理台帐不健全,资源无形流失。经调查统计,该县112个村未建全三资台帐,特别是国家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服务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和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账务核算和台账登记管理。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未进行完整详细的登记管理,部分村甚至无二轮土地承包底册,农户流转土地村上不知晓,机动地经过历届干部多次发包,土地底数不清,有的长期被私人无偿占用,损害了集体利益。

  四是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不规范该县相当一部分村在资源性资产发包过程中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即不召开群众会,也不公布发包结果,部分机动地发包期限过长,寅吃卯粮;项目建设不公开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五是村级财务公开方面差。一是程度差,该县去年131个村未公开过财务,占到67%,56个村公开了1次,7个村公开了2次;二是走过场,财务公开的村中大部分是在干部会或党员会上口头公开,避重就轻,敷衍民主监督。究其根本是村干部缺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观念,潜意识抗拒民主监督。

  六是村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主要是表现在上级财政部门奖补给村上的资金未能实现专项专用,部分村用于偿还债务,部分村用于村务开支,个别村用于费用支出,改变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用途,违背了定向使用原则,在2012年该县实施“一事一议”的63个村中,仅有4个村向群众进行了筹资筹劳,其他则是采用借贷负债的方法募集配套资金,即违背了量力而行、民办公助原则,同时增加了集体不良债务负债。

  七是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滞后2011年该县村干部换届后,各乡镇仅进行了37个村的经济责任审计,80%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干部离任帐务不移交,经济手续不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极易导致群众上访。

  八是村级不良债务难以控制。主要是村上为搞好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如建校、建村部、修路、架电等,部分村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形成的负债,如招待费超支、公款购置设备等。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把村级财务统管体系建设列入乡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从体制上解决三资管理混乱局面。

  二是建立村干部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村级换届过程中的一个固定环节,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方式,对未审计的干部不得连任,离任的不予解脱经济责任;建立村干部经济责任违规违纪追究机制,纪检、检察、公安、农业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

  三是开展农村资产清查摸底工作,界定资产所有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资产,登记产权,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使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四是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管理。对不召开群众会,擅自采取借货举债筹集一事一议配套资金的,要取消其申报资格,对于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的,要追究主要干部人责任,严格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实行村级债务申报管理制度。开展村、组债务的申报和登记备案工作,建全债务台帐,未纳入债务台帐的负债,视为不良债务,按照谁借贷谁负责的原则处理。镇经管站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举债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六是改变村级财务公开的操作主体。由政府公开,乡镇财务管理中心以季度为单位汇总各村财务情况,制定财务明细表,由各村报帐员向群众张榜,村监会负责监督并收集体群众意见,依据监督职能,督促村干部及时向群众解答疑问,群众  不满意或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检或经管部门反应。

  七是实施村监会财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把村监会与民主理财民主管理统一集中起来,使村民监督参与到三资管理的每个步骤、每个程序,把村民监督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使监督职能与财务决策同步进行,实行财务审批审核审查三权分离,即村主任审批、村监会审核、乡镇财务管理中心审查的管理模式。

           (白水纪委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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