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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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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渭南市推行县(市、区)纪委书记

和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

汇报工作制度

 

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部门纪检机构的监管,渭南市纪委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行了积极探索,提出并推行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截至目前,3批26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了工作。

一、主要成效

一是强化了纪检监察系统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部门纪检机构的领导,有效纠正了日常工作中偏离主业,以同级党委(党组)“马首是瞻”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和系统认同感,有力地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信心。二是增强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的履职意识。有效推动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抓主业,突重点,不断探索创新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新举措、新办法、新制度,强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履职尽责意识。三是解决了基层纪检组织边缘化问题。一方面增强了纪检干部履职意识,强化了其抓纪检的“主业”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得到扭转,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另一方面通过同所在地党委(党组)交换意见,沟通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支持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有效开展工作,不断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重要作用。四是改善了对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的监督。弥补了对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及其干部监督的不足问题,解决了纪检系统接受监督的问题,是对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的巡视。

二、基本做法

一是科学核定汇报内容,把汇报的过程变成抓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从立足于解决个人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具体规定为四个方面内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人履行工作职责情况,重点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情况,协助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本人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情况以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统筹安排汇报工作,适时合理选择汇报对象。在汇报对象的确定上,由市纪委干部室征求有关领导和有关室意见后确定汇报工作对象人员,重点选择事关群众利益的管人、管钱、管权的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不高的县(市、区)和部门,媒体曝光较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县(市、区)和部门,整体工作滞后的县(市、区)和部门,适时选择有重要阶段性任务的县(市、区)或部门,做到有的放矢。每次确定的汇报对象人员名单中,既有县(市、区)纪委书记,又有市级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突出汇报对象的针对性和全面性。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提高汇报工作制度的严肃性。每次汇报工作前,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汇报工作对象、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经审定后,分三个步骤实施。汇报前,市纪委常委带队,深入汇报对象所在单位,通过谈话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掌握汇报对象的工作情况。汇报中,市纪委常委逐人对汇报对象进行点评,并就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询问。累计向汇报对象提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建议85个,问询问题31个。汇报后,对综合评价材料,形成反馈意见,对需要班子解决的问题,向所在地方党委(党组)和部门反馈。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增强汇报制度的实效性。建立纪检干部履职电子档案,将汇报对象的调查征询意见、履职报告、常委点评以及总体评价录入,作为该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和干部交流轮岗、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总结特色经验,通过文件、简报、座谈会等形式在全市推广。目前先后总结推广临渭区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澄城县建立的“一把手”五种监督机制和廉洁指标评价体系等特色创新工作。

三、几点启示

一是汇报工作制度的有效开展,是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的生动实践。当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领导仅体现为《党章》里的提法,缺乏明确的制度和操作层面的办法。汇报工作制度不失为一种纪委双重领导具体化的尝试和探索。此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经过不断实践、完善,将会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二是汇报制度的有效开展,是对基层纪检机构负责人的鞭策和支持。汇报制度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上形成压力,逐渐消除他们“偏安一隅”的想法和观念,使他们能够切实履行“党的忠诚卫士”的庄严承诺,在工作上要不断加力,寻求亮点和突破。同时,汇报工作制度充分体现了双重领导,是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的一种支持,增加他们对工作的信心,自然而然地会排除工作上的一些阻力和干扰。三是汇报制度的有效开展,对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形成了制度化渠道。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发现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及其成员有问题怎么办,是以个人名义报告,还是以组织名义报告,是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出现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汇报制度在内容设计上有一个方面,就是重点汇报同级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等情况。这样从制度层面,要求纪委(纪检组)打同级党委(党组)的“小报告”,实现监督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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