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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49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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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纪委书记谈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专题之一】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做到“五个强化”

中共澄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恒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今年以来,澄城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推“三转”,严肃执纪惩腐败,强化督查纠“四风”,严厉问责求实效,敢于担当,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责。身处新一轮的改革热潮中,自己对落实监督责任有了别开生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使监督与被监督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升思想认识是关键一步,只有行使监督职能的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接受监督的各级各方面从思想上对自己所坚守的岗位、所拥有的职权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一个正确的把握,监督时不偏不向,认真对待,坚决摒弃“老好人”式的偏袒和包庇,主动远离形式主义,方可实现监督常态化、长效化;而作为被监督者,应积极融入被监督的环境中,适应并且主动接受,光明正大地把自己的所作所为放在“阳光下”,公开亮相,才能严防“漏网之鱼”避开监督“法网”。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县纪委书记为全县140个村党支部书记、120个村委会主任以及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辅导。丰富廉政教育载体、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开展了“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澄城巡演活动,举办了由省委党校段鹏飞、省委党校岳东峰教授专题讲授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报告会;同时,充分发挥4个廉政教育基地和12个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视监督与被监督为自身的一种自觉行为,默怀于心,躬行于表。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使监督凝聚合力更加协调。“两个责任”的落实,分工明确,同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坚守其职,至始至终认真开展好工作。其实,这只是其一,重中之重则是两者间的统一配合,合力共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更好地落实。在澄城县,县纪委协助县委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探索完善以考廉述廉奖廉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制落实机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遵守《廉洁准则》情况同报告、同评议;协助县委修订完善了责任制检查、考核、报告、追究等制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和台账式管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三转”工作,使监督脱胎换骨更加有力。“三转”,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而言,主责主业上的回归,工作重心上的凸显,机制体制上的改革,自身建设上的强化,会如“催化剂”一般加快促使纪委监督职能更加有力地发挥。其具体表现为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退出及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的改革,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目前,该县经过两轮清理,已将原来参与的67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合并为8个,精简率达83%;在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上,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作风治理室、纪检监察二室和三室;对全县10个镇纪委书记、44个县级部门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了调整,使其彻底退出其他分管业务。当下,在对是否参与一些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问题上,要对照主责主业,凸显执纪监督,科学进行取舍,坚决遏制“变相”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现象发生。对合并、新设、细化后的内部机构设置,要不断从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具体职能的发挥中检验其存在的合理性,针对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解决。如该县在成立作风治理室后,多次听取其工作汇报,评价其运行实况,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设备,确保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开展。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使监督有章可循更加明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也应回归“本”层,在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做到实施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澄城县对此始终如一:围绕落实八项规定,制定出台了《澄城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周上报制度》、《重大节假日公车封存及值班安排汇报制度》、《干部作风建设约谈制度》, 对连续十周零报告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将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并约谈单位领导。围绕公务用车的使用,制定出台了《澄城县关于严格公车使用管理的规定》、要求从现在起一律不得购买车辆,对越野车进行清理拍卖,对用国有资金购买以下属企事业单位或的私人名义购买的车辆进行清理过户。围绕公务用餐,制定出台了《澄城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用餐规定》、要求县级工作人员下乡镇一律交工作餐,同城公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用餐。围绕办理个人重大事项,制定出台了《澄城县领导干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违规处理办法》,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不按要求办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促进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五是强化惩处问责,使监督标本兼治更加有效。问责作为处理违纪违规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否能够直入症结,狠纠“四风”问题,有效遏制和惩治腐败,关键在于问责体系的构建是否完善,处分追究的落实是否执行到位。在作风建设方面。该县严格按照《澄城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澄城县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四条铁律》两个规定,按照两个规定,截止7月底,先后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通报相关问题42起,处理违纪人员63人,警示训诫谈话62人,给予党政纪处理28人。从对日常作风建设情况的问责处理到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问责面的进一步扩大,问责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问责程序的进一步严格,使监督由表入里,更加有效。在执纪监督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把监督重心转移到对各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监督上来,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等,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和行政问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对履职不到位的15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训诫谈话,给于党政纪处理16人。在查办案件方面。该县纪委始终将案件查办放在首位,将人力物力向办案工作倾斜,办案一线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20%。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大案要案查办协助、案件和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构建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办案机制。今年17月份,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案件40件,立案28件,结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理36人,其中涉及农村干部13人,主要有失职渎职行为4人,妨害社会管理7人,违反财经纪律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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