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第63期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纪委书记谈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专题之六】
聚焦主业主责 严格执纪监督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大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张银仓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大荔县纪委监察局以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一、理顺关系,明确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认为,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既要当好领导者,又要当好落实者、推动者,要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纪检组)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能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等面上工作,而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疏于监督。另一方面,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要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让党委(党组)真正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同时对其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和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
二、回归主业,强化督查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职务,不参与与主业无关的具体业务。我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为回归纪委“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进退”、“主次”、“先后”这三种关系。
处理好“进”与“退”的关系。“进”就是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障。“退”就是要把“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交给职能部门,防止大包大揽、越位、错位问题。“退”是为了更好的“进”,只是“脱手”,而不是“甩手”。处理好“进”与“退”的关系,就是既不能越俎代庖,代替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又不能撒手不管,弱化、淡化自己的监督职能,而是通过监督和问责来服务、保障全县大局。
处理好“主”与“次”的关系。紧紧咬住主业主责,把我们牵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紧紧盯在眼里,处理好组织协调与牵头主抓的关系,做到“办事权”与“监督权”严格分开,要从作为“配角”广泛参与向以我为主开展自主监督的转变,做到“协助而不干预、牵头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替代”。
处理好“先”与“后”的关系。过去,我们存在过多参与或包揽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如过去纪委参与工程招投标监督,直接审查企业有无围标串标行为,而忽略了对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是否履职进行监督。处理好“先”与“后”的关系,就是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转变,重点抓好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和制度机制完善。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实践中还要以领导约谈、诫勉谈话、监察建议、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办案,重拳惩腐
近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纪委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口,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关键点,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着力“三个倾斜”。领导精力向办案工作倾斜。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委局所有班子成员参与查办案件,大案要案书记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办案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办案一线,建立办案人才库,实行力量统一调配;后勤服务向办案保障倾斜。优先解决查办案件所需的车辆、经费和设备,为查办案件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狠抓“两个重点”。以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坚持此类案件自办不转办,重点攻坚不手软,严惩腐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村干部履职不廉,失职渎职、贪污、侵占集体财产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
突出“三个注重”。注重案件查办的事实证据。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被调查人身份、重视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益,严格把履行程序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中,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注重文书的严谨性、规范性。着重培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要求案件检查工作人员既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更有扎实的公文写作功底,以规范严谨的文书增强案件查办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注重案件检查工作的社会效益。在保证案件查办质量的基础上,注重将警示教育贯穿工作始终,坚持服从大局,把握政策,强调协调,注重实效,努力做到让各方认可,达到教育惩处与社会效应相结合,促使案件查办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从四方面着手,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素质。对照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始终把学习作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
调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抓好入口关和选拔关,构建一支结构优化的干部队伍。建立委局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派驻纪检组长轮岗交流、委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明职责。坚持工作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每年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到各室。为解决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专职不专心的问题,建立“三重”制度,即重要工作全程参与、重点工作定期检查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实行工作“双向报告制”,每年县纪委常委会通报全年工作情况,各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述职述廉。
转作风。坚持教育提醒与制度防范相结合,推行谈心提醒教育,在委局机关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内部检查与“两员”监督相结合,以抓“督办派单”治庸问效、查“工作日志”治懒问事、建“去向告示”治散问责,做到严于律己、自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