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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90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90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潼关县三项措施力促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富平县纪委“三审三把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澄城县纪委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协作区

    合阳县多措并举探索信访督办案件新模式

    经开区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再立新规

 

 

潼关县三项措施力促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近期,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潼关县纪委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力促全县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抓教育。制定印发并在县电视台全文滚动播放了《关于重申八项规定有关纪律和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党员干部再敲警钟。要求全县上下要再次认真学习八项规定精神,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顽固性、反复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抓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在落实八项规定中,严格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持之以恒地落实八项规定。

  抓追究。组成三个明察暗访组,卡住时间节点,抓住八项规定和机关工作纪律这个主题,继续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实行“一案三查”制度,除严格处理违纪违规当事人外,必须严肃追究违纪违规当事人所在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违纪违规当事人所在部门单位纪委(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多次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渭南市“三条铁律”进行处理,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据潼关县纪委信息 王亚男)


 

富平县纪委“三审三把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推行“三审三把关”制度,极大地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审理案件28件,处理党员干部50人,未发生一起定性不当或者量纪不准的案件,案件审理实现了“零申诉”。

认真预审,严把案件审核关。对移送的每起案件,审理部门都要对案件的证据、程序等进行审核,审查调查对象是否符合主体条件、谈话笔录是否完整、相关证据是否齐全等,对事实清楚、主要证据齐全、手续完备的才正式移交审理。

细致初审,严把证据质量关。由案件审理人员审阅案卷,主要对移送案件的错误事实和证据材料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审查笔录中的事实是否清楚、证人笔录是否齐全、相互有无矛盾,签字是否有漏洞,书证是否齐全。

严谨终审,严把定性量纪关。审理人员根据案件情况,通过查询相关党纪条规,以及各类规章制度,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4个方面,形成审理报告,并经县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研究,形成处分决定。(据富平县纪委信息 张霄)

 

澄城县纪委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协作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思想观念,推进“三转”工作,澄城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整合资源,在全县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协作区,有力提升执纪监督实效。

按照归口管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10个镇89个部门(单位)划分为10个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协作区。各协作区组长、副组长由成员单位推选产生,每年度推选一次。协作区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对各协作区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六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反馈整改、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处理。(据澄城县纪委信息)

 

 

合阳县多措并举探索信访督办案件新模式

 

 今年以来,合阳县纪委积极探索纪检信访工作新模式,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信访转办案件的督查催办,有效推动信访问题解决。截止10月底,转办督办信访案件160件,查结115件,结案率达70%以上。

  建立督办体系,凝聚合力。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信访室具体承办、各业务组室和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共同参与的案件督办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从中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比较差距,督促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为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一抓到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规范督办管理,分类指导。一是规范督办手续。采取当面交办、确认签字方式,对交办时限、查办问题、处理结果、核实报结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详细记录在案。二是灵活督办方式。对普通的信访件,采取询问情况,进行电话督办;对重要或延期未结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函催办,或到承办单位听汇报,审阅案卷,共同研究处理意见进行督办;对疑难复杂、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件,召集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意见,进行会议督办。三是严格审核程序。对信访案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办理程序、手续及相关证据材料等逐项审核,对不符合审结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查或补查。

创新督办形式,确保实效。一是请上来分析探讨式督办。把被交办单位的领导请来,共同分析探讨调查重点,帮助找准切入点,明确具体督办要求,委局领导提醒其应注意事项;二是走下去现场指导式督办。即走下去沉到最基层,根据基层平时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反馈上来的疑难问题,一同分析研究,帮助基层单位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对策,必要时参与其中共同办理;三是电话提醒式督办。通过电话提醒被交办单位,通过不间断提醒督办,让其做出具体承诺,避免发生超时。

                      (据合阳县纪委信息 李婉娜)

 


经开区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再立新规

 

近日,经开区印发《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嫁娶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公职人员承办和参与婚丧嫁娶事宜再立新规,严防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发生。

实行报告制度。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区纪工委报告;一般公职人员向区监察审计局报告。要求提前10天填写《经开区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审批表》,丧事来不及报告的,在办理后须填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事后报告表》,并在10日内就参与人员、举办规模等内容作出书面说明。

明确限制事项。严禁向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及自己所在单位同事发放请柬;严禁非事主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参与或组织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原则上控制在20桌以内,确有特殊原因需扩大的,须在申报时说明理由。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对监督不力导致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据经开区纪工委信息 韩小忠 程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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