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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6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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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市教育局“约法三章”从严管理干部

    华县通报三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件

    高新区通报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市教育局“约法三章”从严管理干部。"约法三章规定:一是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科级干部及局属单位中层干部,一律免职,两年内不得使用;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局机关干部当年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格次,局属单位人员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格次。二是凡半年内连续两次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科室),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凡不履行职责、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贻误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共群体事件,严重损害教育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据市教育局信息)


华县通报三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件。一是杏林镇计生办干部刘亚利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杏林镇计生办主任王春朝行政警告处分,分管计生工作的人大副主席薛宏斌警示训诫。二是瓜坡镇干部马俊朝、赵华荣、吝建平、赵玉香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四人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县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付媛上班期间玩手机,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政务大厅副主任王栋警示训诫。(据华县纪委信息)

 

高新区通报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曝光。高新区良田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蔡晓平,原拆迁办主任王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郑小勇,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贪污拆迁安置补偿款,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据高新区纪工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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