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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纪检监察信息第21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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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大荔县积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近年来,大荔县纪委在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注重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一是以案示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后,会同发案单位,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把发案单位、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教育党员干部的生动教材,认真剖析,对照检查,使党员干部警觉警醒,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2013年以来,除对涉案的158人进行教育挽救外,先后在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系统组织警示教育8场次,累计教育警示5600余人。

二是以案治本。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查漏补缺作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对查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写出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案件剖析报告,深刻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层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方面的治本作用。截至目前,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八项,制定干部纪律作风管理制度一项。例如,在查处县民政局低保、社保办理违纪违规案件中,建议县民政局修订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关干部作风散漫、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制定出台《大荔县公职人员问责办法》,先后问责34人,其中给予警示谈话11人,效能告诫5人,批评教育18人。

三是以案促责。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检查督促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在查办案件中,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同时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并重点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措施不实、落实乏力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执纪不严、监督不力、问责弱化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问责。2014年以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案件14起,问责36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4人、监督责任12人。

据大荔县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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