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纪检监察信息
第53期
中共渭南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韩城“上挂下派”凸显“三转”见成效
8月上旬,韩城市纪委积极推行“上挂下派”制度,狠抓三项措施,确保干部蹲得住、挂得实、干得好。
一是抓规范。上挂下派干部人选由市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根据纪检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提出,形成计划方案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上挂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锻炼的干部从镇办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派;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从市纪委监察局各室干部中选派。上挂下派干部学习期限为3个月,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若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抽调或替换。上挂干部参与机关的纪律审查、信访、审理、执政工作,下派干部参与镇办纪委的工作,主要参与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市纪委下派8名干部到镇办接受锻炼,3名镇办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市纪委监察局跟班跟案学习。
二是抓管理。为了消除“上挂下派”干部“责任真空”,要求上挂下派干部脱离原单位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办双重领导。上挂学习期间,市纪委实行“多帮一”培养模式,根据工作实际和纪检监察干部特点,专门指派业务骨干与上挂干部结成对子,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定期与上挂干部交流谈心,听取上挂干部意见,指导上挂干部在思想、业务、办案能力方面快速提高。市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负责上挂下派干部的日常跟踪管理,通过现场查岗、电话查岗、业务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岗情况,查看“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日志、工作小结、心得体会等材料,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干部工作、学习动态,每月对其工作表现及取得的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地评定并进行排名。截止目前,先后组织对“上挂下派”干部学习锻炼情况督查10余次,听取工作汇报8次。
三是抓考核。为了避免上挂下派干部“图形式,走过程”,韩城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韩城市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管理办法》,坚持个性和共性指标并重,结合“德能勤绩廉”内容和干部在“上挂下派”工作中承担的任务,科学设定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管理。通过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定期对“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锻炼期满后,市纪委对“上挂下派”干部锻炼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出书面鉴定,填写《韩城市纪检监察系统“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情况鉴定表》,并存入干部个人电子档案。对在选派期间,业绩突出的一般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列为后备干部继续培养,科级干部建议市委优先提拔使用;对作风飘浮、问题处理不到位、工作测评满意度差的,工作出现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违规违纪者给予严肃处理。(据韩城市纪委信息)